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560000元 | 保证金:56,000 元 | |
评估价:984,5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吴国焘) | 联系电话:13764400007/021-63731838 |
拍卖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7日10时至2022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内的设备一批【详见清单】,存放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厂房内。
评估价:98.45万元;
起拍价:56万元;
保证金:5.6万元;
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9月27日10时至2022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厂房内】。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整体或局部的短少、缺损、缺件、损坏等情况)。拍卖标的无配件及包装、说明书等配套材料,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其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真伪、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新旧程度及使用状况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10月21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28 4000 3727 9443 06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开户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3764400007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67965888*260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8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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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7日10时至2022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内的设备一批【详见清单】,存放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厂房内。。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无配件及包装、说明书等配套材料,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其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真伪、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新旧程度及使用状况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2年10月21日16时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运输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裁定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清,逾期没有提清的,标的管理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货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厂房内)。
特别提示:买受人如需邮寄,签收时须提供买受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张并配合快递人员完成法律文书及交付确认书签字,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2年9月2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67965888*26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3764400007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8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1)沪0116执4894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内的设备一批【详见清单】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某某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闲置中【无法测试】。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查封 | 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不详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成交确认书 | |
特别说明 | 本次拍卖物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拍卖标的品牌真伪、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新旧程度及使用状况等,并承担相关责任。拍卖辅助机构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存放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荣昌路505号厂房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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